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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选题 甲乙二人生有一子,离婚后由甲扶养,不久甲死亡,在遗嘱中指定由其妹作为其子的监护人,并特别声明不许乙作为监护人.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担任其子的监护人.法院应当( )
A. 驳回乙的请求,指定由甲的父母作为监护人
B. 驳回乙的请求,指定由乙的父母作为监护人
C. 驳回乙的请求,依照甲的遗嘱确定由甲妹担任监护人
D. 接受乙的请求,确定由乙担任监护人
学科:民法一
时间:2024-05-29 05:53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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