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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选题 赵先生和王先生是商业上的合作伙伴.王先生想向赵先生借一笔钱(200万,期限为6个月).适逢赵先生出差在外,赵先生和王先生通过电话沟通、双方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,赵先生建议,由王先生先行起草借款合同,等他回来后再补签合同. 借款人王先生于2020年3月1号起草了借款合同.合同起草完毕,王先生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(时间为2020年3月1号). 2020年3月3号,赵先生(出借人)出差回来,仔细审查完合同内容后,也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(时间为2020年3月3号). 按照该借款合同的约定,出借人赵先生应当在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,将200万款项打入王先生指定的银行账户.可是,到了第七天,即2020年3月10号,赵先生并没有按约定向王先生转款.王先生开始密集地催促赵先生,要求其尽快支付约定的款项.直到一个月后,即2020年4月10号,赵先生才把200万打入王先生的银行账户. 请指出前述案例中,借款合同生效的时间:( )

学科:国际商法导论
时间:2025-12-27 05:21:06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