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海让大学四年没有难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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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选题 甲、乙、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,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.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,甲在任职期间有权单独实施的行为是( )

A. 与A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

B. 转让合伙企业拥有的一间商铺

C.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

D. 聘任丁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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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科:民法总则

时间:2025-06-16 01:58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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