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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选题 被告人袁某自2013年年初开始至2016年年底,一直担任江西省玉山县紫湖镇建设村的护林员,袁某每年与玉山县林业局紫湖林业工作站签订一次公益林管护合同,其主要负责紫湖镇建设村拓坑山场公益林的管护.2016年4月至7月期间,袁某因工作懈怠,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建设村村民徐某(已判刑)雇佣他人砍伐建设村源头山场(位于拓坑山场内)的国家公益林,导致其负责管护的区域国家公益林遭到大面积滥伐,被滥伐立木蓄积达19.916立方米.袁某的行为构成( )

学科:刑法学
时间:2023-05-07 21:59:22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