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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选题 甲从1993年9月15日离开住所后一直没有音讯,1998年7月3日,甲的合伙人乙和丙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,甲的配偶和子女表示反对.人民法院应当( )
A. 接受乙和丙的申请,宣告甲的死亡
B. 驳回乙和丙的申请,不作死亡宣告
C. 发出公告,一年以后甲未出现便宣告甲死亡
D. 进行调解,待乙丙与甲的配偶和子女达成一致协议后再决定是否宣告甲的死亡
学科: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
时间:2023-05-08 07:35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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